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进行以下的定期检查和试验: 1、每日检查 使用单位每日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检查方法:有自检、巡检功能的,可通过扳动自检、巡检开关来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没有自检、巡检功能的,也可采用给一只探测器加烟(或加温)的方法使探测器报警,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季度试验和检查 使用单位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试验和检查: (1)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用专用加烟(或加温)等试验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试验中发现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2)检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在实际操作试验时,可一次全部进行试验,也可部分进行试验。但试验前一定要作好妥善安排,以防造成不应有的恐慌或混乱。 (3)自动喷水火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是电动报警装置,应试验它们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4)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体试验方法: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供电,备用电源指示灯是否亮灯,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充电。 (5)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如条件许可,客梯和货梯也宜切除外选,接通内选,进行一次强制电梯停电首层试验。 (7)消防通信设备应进行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置的所有对讲电话通话试验,电话插孔通话试验,通话应畅通,语音应清楚。 (8)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9)进行强切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10)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加烟、加温试验器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11)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12)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有规定的空白空间。 (13)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 3、年度检查试验 使用单位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全面检查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